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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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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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辅酶A100单位,辅酶Ⅰ0.1mg |
25mg |
生产企业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协和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001 |
国药准字H20040467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治疗急慢性肝炎,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癫,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所引起的白细胞、血小板降低症;对冠状动脉硬化、慢性动脉炎、心肌梗塞、肾功能不全引起的少尿、尿毒症等可作为辅助治疗药。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用法用量 |
1.用法:用氯化钠注射液1-2ml溶解肌肉注射,用葡萄糖注射液稀释而作静脉滴注。 2.用量:每日1-2次或隔日1次,每次1-2支,严重消耗性疾病,肿瘤病人遵医嘱酌情加量。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遵医嘱,应逐渐减量。 |
副作用 |
静注速度过快引起的短时低血压,眩晕、颜面潮红、胸闷、气促。 |
服用本药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1416例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偶见(发生率<0.5%)头晕、皮疹、腹胀、睡眠障碍以及血红蛋白和白细胞计数异常、总胆红素和转氨酶升高、血小板下降,另有极个别(发生率<0.1%)患者出现头痛、恶心、胃部不适、一过性血糖血肌酐升高。可视具体临床情况而采取相应措施。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脑出血初期患者禁用。 4.房室传导阻滞患者禁用。 |
对本品和本品中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合制剂,其组分含有辅酶A100单位、辅酶10.1mg、还原型谷胱目肽1mg、三磷酸腺苷和核苷酸等生物活性物质。 |
双环醇。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冻干块状物,溶解后应为淡黄色澄清液体。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严禁静脉推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