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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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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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万单位 |
每片重0.1g |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631 |
国药准字Z6202040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口服吸收很少,肌内注射吸收良好。 临床用于抗革兰氏阴性杆菌主要为绿脓杆菌引起的感染。包括泌尿系统感染、脑膜炎、肺部感染、败血症以及皮肤、软组织、眼、耳、关节感染等。对其它阴性菌如产气杆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引起的感染也有较好的治疗效果。细菌对本品和多粘菌素E之间没有完全交叉耐药。 |
本品适用于各种癣病的治疗,包括头癣、须癣、体癣、股癣、足癣和甲癣。上述癣病由深红色发癣菌、断发癣菌、须发癣菌、指间发癣菌等以及奥杜安小孢子菌、犬小孢子菌、石膏样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所致。本品不宜用于轻症、局限的浅部真菌感染及局部用抗真菌药已可奏效者。灰黄霉素对念珠菌属、组织胞浆菌属、放线菌属、孢子丝菌属、芽生菌属、球孢子菌属、奴卡菌属及隐球菌属等感染及花斑癣均无效。 |
用法用量 |
本品供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用 肌肉注射:每天按公斤体重1万-2万单位计算,分3次注射,以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应用。 静脉滴注:每天50万-100万单位,分2次给药。以适量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和稀释后应用。 鞘内注射:成人每天1万-5万单位,儿童每天0.5万-2万单位,3-5天后改为隔日1次,疗程2-3周。以适量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使用。 |
1.成年人: 甲癣和足癣,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 头癣、体癣或股癣,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或一次500mg,每日1次。 小儿: 2岁以上体重14~23kg者,一次62.5~125mg,每12小时1次,或125~250mg,每日1次。 小儿体重大于23kg者,一次125~250mg,每12小时1次,或250~500mg,每日1次 |
副作用 |
参照黑框警告 肾毒性:蛋白尿,管型尿,氮质血症,血药水平上升无需增大剂量。 神经毒性:面部潮红,头晕及共济失调,嗜睡,外周感觉异常,呼吸暂停是由于同时使用筒箭毒碱肌肉松弛药,其它神经毒性药物或无意的过量,鞘内给药的脑膜刺激症状,如发热,头痛,颈部僵硬,脑脊液中细胞计数和蛋白升高。 其它报道的不良反应:药物热,荨麻疹,肌肉注射疼痛(剧烈),静脉给药部位静脉炎。 |
1.神经系统头痛较为常见,约10%患者可出现头痛,初时较重,继续用药可减轻。其他尚有嗜睡、乏力等。偶有眩晕、共济失调和周围神经炎等发生。 2.消化系统少数患者可出现上腹不适、恶心或腹泻,一般系轻度,患者可耐受。 3.过敏反应约3%患者可发生皮疹,偶可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持续性荨麻疹、剥脱性皮炎,少数患者可发生光感性皮炎。 4.本品偶可致周围血象白细胞减少,偶可引起肝毒性及蛋白尿。 |
禁忌 |
对多粘菌素过敏者禁用。 |
卟啉症、肝功能衰竭、孕妇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注射用硫酸多粘菌素B是一组从多黏芽孢杆菌中分离出的抗菌性多肽。硫酸多粘菌素B是多粘菌素B1和B2的硫酸盐,由多黏芽孢杆菌产生,每毫克无水成分效价不低于6500单位多粘菌素B。 化学结构式: 辅料名称:注射用水。 |
灰黄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疏松块状物。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一般:在没有证明或强烈怀疑细菌感染情况下使用多黏菌素B或预防用药患者可能不会获益,而且会增加耐药性上升的风险。 基础肾功能应在治疗前检测,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肾功能和血药水平,避免与筒箭毒碱肌肉松弛剂和其它神经毒性药物(醚,筒箭毒箭,琥珀酰胆碱,加拉明,十甲季铵和柠檬酸钠)合用,可能导致呼吸抑制。如出现呼吸麻痹症状,应给予呼吸辅助,停用药物。和其它抗生素一样,使用此药物可能导致非敏感菌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如发生二重感染,应当制定合适方案。 患者需知:应告知患者抗菌药物包括多粘菌素B仅用于治疗细菌感染,不能治疗病毒感染(例如:普通感冒)。 当注射用硫酸多粘菌素B用于治疗特定细菌感染时,应告知患者:尽管治疗早期患者会感觉越来越好,但药物治疗应当严格按照指示。不按要求给药或者疗程不完全可能会(1)降低直接治疗疗效(2)增加耐药性产生和导致未来多粘菌素B和其它抗菌药物治疗无效。 抗生素引起腹泻是一个常见问题,通常停药后结束。有时发生在抗生素开始使用后,会产生水样便和血便(伴有或不伴有胃痉挛和发烧),有时甚至可能发生在最后使用抗生素后的两个月或更久之后。如发生此类情况,患者应尽快联系医师。 |
1.交叉过敏由于灰黄霉素获自青霉菌,由此推测该药可能与青霉素类或青霉胺存在交叉过敏,然而临床并未证实此情况存在,但青霉素过敏患者应用本品时仍需谨慎,并严密观察。 2.灰黄霉素在动物实验中有致肿瘤作用。 3.本品偶可致肝毒性,原有肝病或肝功能损害者需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 4.本品可诱发卟啉病、红斑狼疮,红斑狼疮患者如有指征应用该药时必须权衡利弊后决定。 5.治疗中需定期检测周围血象、肝功能、血尿素氮、肌酐及尿常规。 6.本品可于进餐时同服或餐后服,以进高脂肪餐为最佳,因可减少胃肠道反应及增加药物吸收。 7.为防止复发,治疗应持续到临床症状消失和实验室检查证实病原菌已完全根除。一般疗程为:头癣8~10周;体癣2~4周;足癣4~8周;指甲癣至少4个月;趾甲癣至少6个月;但趾甲癣的复发率仍高。 8.通常需同时予以适宜的局部用药,此对足癣尤为重要。 9.男性患者在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至少6个月应采取避孕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