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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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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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005 |
0.2%(100毫升:0.2克) |
生产企业 |
北京麦迪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晨牌邦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190 |
国药准字H2010347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牙龈炎、口腔黏膜炎、咽炎及牙科手术后控制口腔感染。 |
本品用于厌氧菌感染引起的牙龈炎、冠周炎、牙周炎等口腔疾病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含漱。成人:一次10毫升;儿童:一次5毫升,一次含嗽2~5分钟后吐弃。 |
含漱用。在50毫升温开水中加入本品2毫升,在口腔中含嗽1分钟后吐弃。一日3次。儿童剂量减半。 |
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或口腔黏膜浅表脱屑。2.长期使用能使口腔黏膜表面和牙齿着色,舌苔变黑,味觉改变,咽部烧灼感,停药后可恢复。 |
不良反应少见且轻微,偶有恶心、呕吐、口腔金属味、食欲缺乏等。 |
禁忌 |
1.牙周炎患者禁用。2.门牙填补患者禁用。 |
1. 对甲硝唑等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氯已定。 |
本品主要成分替硝唑。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味微苦。 |
本品主要成分替硝唑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2.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应吐出,不得咽下。3.含漱3日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仅供含漱,且必须稀释后使用,不得咽下。 2. 用药3日后,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咨询。 3. 过敏体质及血液病患者慎用。 4. 有神经系统反应时应及时停药。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