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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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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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 |
0.2g*12包 |
生产企业 |
正大制药(青岛)有限公司 |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176 |
国药准字H20058759 |
说明 | ||
适应症 |
1.增强机体抵抗力,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或其他疾病。 2.用于病后恢复期,创伤愈合期及过敏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3.用于预防和治疗坏血病。 |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神经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用冷水或温开水溶解后服用,溶解后成为一杯鲜甜美味的柠檬味/橘味饮品。 1.成人一日1片。 2.儿童一日半片。 |
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通常口服一次剂量:一次1包,一日3~4次。将药品放入水杯中,加入适量的温水,混合到药液完全溶解后即可服用。空腹服用本品起效更为迅速。 |
副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
1、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聚增。 2、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支气管哮喘、肾脏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细胞生成障碍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维生素C 1.0克。辅料为:乳糖、枸橼酸、碳酸氢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精氨酸布洛芬。辅料为:碳酸氢钠、糖精钠、阿司帕坦、薄荷香精、蔗糖。 |
性状 |
片剂 |
本品为白色颗粒性粉末;具特殊的香味。 |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维生素C泡腾片,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维生素C泡腾片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维生素C泡腾片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维生素C泡腾片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维生素C泡腾片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维生素C泡腾片前请咨询药师和医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12岁一下儿童能够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虾类情况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 7、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疼痛加重、疼痛区域肿胀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8、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