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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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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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1 |
10mg*10片(东药) |
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076 |
国药准字H2013008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过敏性、非感染性皮肤病和一些增生性皮肤疾患,如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治疗季节性或常年性过敏性鼻炎,以及由过敏原引起的荨麻疹及皮肤瘙痒。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每日2-4次。 |
口服: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一次1片,一日1次或遵医嘱。如出现不良反应,可改为早晚各半片。6~11岁儿童,根据症状的严重程度不同,推荐起始剂量为半片或1片,一日1次。2~5岁儿童,推荐起始剂量为14片,一日1次;最大剂量可增至半片,一日1次,或14片,每12小时1次。 |
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不良反应轻微且为一过性,有困倦、嗜睡、头痛、眩晕、激动、口干及胃肠道不适等。偶有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 |
禁忌 |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醋酸氢化可的松。 |
盐酸西替利嗪。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本品为片剂。 |
注意事项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肾功能损害者用量应减半。2.酒后避免使用。3.司机、操作机器或高空作业人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