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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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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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1 |
10g:0.5g |
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076 |
国药准字H2001037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过敏性、非感染性皮肤病和一些增生性皮肤疾患,如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抗过敏药物,适用于慢性湿疹及神经经性皮炎。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每日2-4次。 |
用温水清洗患处后,局部外用, 每日3次,每次用量按皮损大小调整,常用量每次涂敷软膏0.25-2g,慢性湿疹4周为一疗程,神经性皮炎2周为一疗程,可连续2个疗程,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可有下列反应: 1.局部反应,如痒、红,灼热、脱屑等。 2.接触性皮炎等过敏反应,表现为红斑、湿疹、水疱、瘙痒增加等。 3.临床研究中个别病例出现血小板下降,与本品的关系尚不明确。 |
禁忌 |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主要成份:醋酸氢化可的松。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乙氧苯柳胺。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若发生接触性皮炎应立即停药,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2.用药后忌用肥皂水洗患处; 3.用药期间禁食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