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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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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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1 |
每支装20g |
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076 |
国药准字Z2009334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过敏性、非感染性皮肤病和一些增生性皮肤疾患,如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抗过敏药,有消炎止痒作用。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每日2-4次。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3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醋酸氢化可的松。 |
丹皮酚、丁香油。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
注意事项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外用药,不宜口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