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4粒 |
0.5g*36粒 |
生产企业 |
杏辉天力(杭州)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新鹿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261 |
国药准字Z2005369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利头目,醒神健脑,化浊降脂。用于头晕目眩,胸闷气短,倦怠乏力,精神不振,记忆力减退等症,用于高血脂症、高血压病、冠心病、脑动脉硬化及其他伴有高凝状态的疾病。对心血管病伴高纤维蛋白原症及动脉粥样硬化,肿瘤放疗,化疗所致的白细胞减少症有防治作用。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茶叶提取物。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地黄、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棕色至黄棕色的粉末,气微,味涩。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