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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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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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4粒 |
6g*6袋 |
生产企业 |
杏辉天力(杭州)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261 |
国药准字Z220222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利头目,醒神健脑,化浊降脂。用于头晕目眩,胸闷气短,倦怠乏力,精神不振,记忆力减退等症,用于高血脂症、高血压病、冠心病、脑动脉硬化及其他伴有高凝状态的疾病。对心血管病伴高纤维蛋白原症及动脉粥样硬化,肿瘤放疗,化疗所致的白细胞减少症有防治作用。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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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本品性味苦寒,久服易伤脾胃,故凡脾胃虚弱者不宜久服,孕妇及有胃寒者慎用。 |
成分 |
茶叶提取物。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棕色至黄棕色的粉末,气微,味涩。 |
本品为圆形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