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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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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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3g |
每10粒重2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017 |
国药准字Z15020234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止痛,活血化瘀。用于气滞血淤所致胸痹,证见胸闷、胸痛、心悸、气短;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症侯者。 |
主治调经养血,温暖子宫,驱寒止痛。用于心、肾“赫依”病,气滞腰痛,小腹冷痛,月经不调,白带过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8片,一日三次。 |
口服,一次11~15丸,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丹参,槐花,川芎,三七,红花,降香,赤芍。 |
白豆蔻、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 |
性状 |
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微涩。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辛,甘 。 |
注意事项 |
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