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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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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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10mgx12粒x2板 |
生产企业 |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060 |
国药准字H20000568 |
说明 | ||
适应症 |
1、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降压药合用)。2、心绞痛:尤其是变异型心绞痛。 |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用法用量 |
1.空腹整粒吞服,不得嚼碎或掰开服用。2.从小剂量开始服用。初始剂量为20mg/次,最大剂量为60mg/次,一日一次。日服最大剂量不超过120mg。3.硝苯地平的剂量应视患者的耐受性和对心绞痛的控制情况逐步调整。增加剂量前需监测患者血压。如患者症状明显,可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缩短剂量调整期。4.停药时未观察到"反跳"症状,但是仍需逐步减量,并严密观察患者情况。5.普通制剂的剂量可安全的替换成缓释制剂的剂量。例如:普通制剂30mg/次,一日三次,可替换为缓释制剂90mg/次,一日一次。 |
口服:因存在明显个体差异,用药应遵医嘱。 |
副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有外周水肿(与剂量成正比);头痛等。2.与本品关系不确定的不良反应:头晕;恶心;便秘;乏力;面部潮红和热觉。3.1%-3%不良反应:胸痛;腿痛;感觉异常;眩晕;皮疹;腿部抽筋;鼻出血;鼻炎;阳痿;尿频等。4.<1%不良反应:蜂窝织炎;寒战;面部水肿;颈痛;骨盆痛;房颤;心动过缓;心脏停博;早博;低血压;心悸;静脉炎;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速;焦虑;性欲减退;抑郁;失眠;嗜睡;搔痒症;盗汗;腹痛;腹泻;口干;消化不良;食道炎;胃胀;胃肠道出血;呕吐;淋巴结病;痛风;消瘦;关节痛;关节炎;肌痛;呼吸困难;咳嗽;咽炎;视力模糊;弱视;结膜炎;复视;肾结石等。5.罕见不良反应:过敏性肝炎;秃头;贫血;抗核抗体阳性关节炎;红斑性肢痛病;剥。6.脱性皮炎;发烧;齿龈增生;男性乳房发育;白细胞减少;情绪波动;肌肉痛;神经过敏;紫癜;颤抖;睡眠失调;Stevens-Johnson综合征;昏厥;血小板减少;中毒性表皮融节坏死;血药浓度峰值时瞬间失明;震颤;风疹等。 |
1.神经精神系统:偶有轻度头晕、头痛和疲乏,易出现在治疗开始时。个别病例可出现情绪抑郁和失眠。 2.心血管系统:首次用药后,偶有体位性低血压,表现为头晕、眼前发黑、一过性晕厥。偶有心跳减慢、四肢发冷、心绞痛及房室传导阻滞。有时可使心衰病情加重。 3.消化系统:偶有胃肠道反应,如恶心、腹痛、腹泻、便秘、呕吐。 4.呼吸系统:有支气管痉挛倾向的病人可能发生呼吸困难或哮喘样发作,偶可引起百日咳样喘息、鼻塞及口腔黏膜干燥。 5.其它: (1)有时可使间歇跛行、雷诺氏病病情加重。 (2)偶有皮肤反应(红痒、荨麻疹、扁平苔癣反应)和肝功异常,血小板及白细胞减少。 (3)个别病例出现视觉障碍、眼部刺激、排尿困难、阳痿、流感样症状、四肢疼痛和感觉异常。 |
禁忌 |
对硝苯地平过敏者禁用。 |
1.严重心功能衰竭患者。 2.过敏性鼻炎、哮喘及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 3.心动过缓、窦房结综合征、窦房阻滞、Ⅱ。~Ⅲ。房室传导阻滞患者。 4.休克、心肌梗死伴并发症患者。 5.严重肝功能不全者。 6.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7.手术前48小时内。 8.对本品过敏者。 |
成分 |
硝苯地平。 |
本品主要成分卡维地洛. |
性状 |
心可舒胶囊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的颗粒和粉末;气微,味酸、涩。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低血压:绝大多数患者服用硝苯地平后仅有轻度低血压反应,个别患者出现严重的低血压症状。这种反应常发生在剂量调整期或加量时,特别是合用β-受体阻滞剂时。在此期间需监测血压,尤其合用其它降压药时。2.外周水肿:患者发生轻中度外周水肿与服用剂量成正比,与动脉扩张有关。水肿多初发于下肢末端,可用利尿剂治疗。对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需分辨水肿是否由于左室功能进一步恶化所致。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偶见碱性磷酸酶、肌酸磷酸激酶、乳酸脱氢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一般无临床症状,但曾有报道胆汁淤积和黄疸;血小板聚集度降低,出血时间延长;直接Coomb实验阳性伴/不伴溶血性贫血。4.肝肾功能不全、正在服用β受体阻滞剂者应慎用,宜从小剂量开始,以防诱发或加重低血压,增加心绞痛、心力衰竭、甚至心肌梗死的发生率。慢性肾衰患者应用本品时偶有可逆性血尿素氮和肌酐升高,与硝苯地平的关系不够明确。 |
1.本品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并诱发低血糖,故接受降糖药物治疗的糖尿病患者应定期检查血糖。 2.突然站立时,如出现头晕或晕厥等低血压症状,应保持坐姿或卧姿,并咨询医生。 3.如出现头晕或疲劳,应避免驾驶或从事危险性工作。 4.没有医生同意,不要随意调整用药方案或停药。 5.甲状腺毒症患者应用本品时,不能突然停药,应逐渐减量,并密切观察症状。 6.嗜铬细胞瘤患者服用本品时通常与 受体阻滞剂联合应用。 7.有个人或家庭性牛皮癣病史者慎用本品。 8.有严重过敏史及正在进行脱敏治疗的病人慎用本品。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