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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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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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0支 |
100ml/瓶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御金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533 |
国药准字Z4202152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生精补髓,益气养血,强脑安神。用于肾精不足、气血两亏所致的头晕、乏力、健忘、失眠;神经衰弱症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主要成分为补养气血。本品用于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成分 |
鹿茸、淫羊藿、制何首乌、干姜、大枣、甘草、维生素B1。辅料为果葡糖浆、乙醇、苯甲酸、苯甲酸钠、羟苯乙酯、适量水。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胶、白芍、川芎、当归、党参、茯苓、甘草、黄芪、熟地黄。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棕黄色的液体;气芳香,味甜、辛。 |
本品为深褐色的粘稠液体;气微香、味甜、涩、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 2. 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 3. 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