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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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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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5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
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523 |
国药准字Z21021915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健脾,制酸止痛。用于脾胃气虚、肝胃不和所致的胃脘疼痛、喜温喜按、泛吐酸水 |
柔肝和胃,散瘀,缓急止痛。肝胃不和、瘀血阻络所致的胃脘疼痛、连及两胁、嗳气、泛酸;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海螵蛸,白芍,延胡索,白术,党参,甘草。 |
白芍、白及、三七、甘草、茯苓、延胡索、海螵蛸、颠茄浸膏。 |
性状 |
本品为颗粒剂,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至棕褐色粉末;味甘。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