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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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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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 |
20mg |
生产企业 |
武陟维尔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606 |
国药准字H2005928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4次。 |
口服,不可咀嚼。 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 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 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 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 4~8周。 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 (1~ 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胃膜素,系猪胃粘膜消化提取制得的粘蛋白,其内容物按干燥品计算,含总氮(N)应为标示量的7.0%~10.0%。含还原性物质应不得少于标示量的18.0%。 |
化学名称为:5-甲氧基-2-﹛[(4-甲氧基-3,5-二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其化学结构式为: 分子式:C17H19N3O3S 分子量:345.42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微黄色的颗粒。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小丸或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饭前1小时及睡前服用。2.服药期间忌辛辣食物。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溃疡型胃癌的可能,因用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治疗。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本品为肠溶胶囊,服用时注意不要嚼碎,以免药物在胃内过早释放而影响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