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小丸每20丸重0.08g;大丸每4丸重0.08g |
10mg(按奥美拉唑计) |
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80010 |
国药准字H20051864 |
说明 | ||
适应症 |
芳香化浊,理气止痛,健胃导滞。用于消化不良引起的腹泻,肠炎,菌痢,脘腹胀满,腹痛,食积乳积。 |
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与抗生素联合用药,治疗感染幽门螺杆菌的十二指溃疡;治疗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关的消化性溃疡和胃十二指肠糜烂;预防非甾体类抗炎药引起的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糜烂或消化不良症状;亦用于慢性复发性消化性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的维持治疗;用于胃-食管反流病的烧心感和反流的对症治疗;用于溃疡样症状的对症治疗及酸相关性消化不良;用于卓-艾氏综合征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 1.小丸一次20丸,一日3次;小儿一岁内一次4~6丸,一日2~3次;一至三岁一次6~12丸,一日3次;三岁以上酌加。 2.大丸一次4丸,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不可咀嚼。 |
副作用 |
偶有恶心、头昏、腹泻、月经量多等。 |
临床试验表明,最常见的头痛和胃肠症状如:腹泻、恶心、便秘、发生率均在1-3%。(详见说明书表格) 有报道发现个别病例有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及中毒性上皮坏死,但未确定有因果关系临床试验提示,奥美拉唑与克拉霉素联合用药可增加中枢神经系统(主要是头痛)及胃肠道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长期治疗在有些病例中可发生胃粘膜细胞增生和萎缩性胃炎。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成分 |
木香,沉香,枳壳(麸炒),檀香,大黄,厚朴(姜制),朱砂,麝香,巴豆霜,大枣(去核),川芎。 |
本品主要成份:奥美拉唑钠。 |
性状 |
本品为朱红色的水丸;气芳香,味甘、辛、苦。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肠溶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脾胃虚弱,大便溏薄者,不宜应用。 2.本药品含有兴奋剂成份,运动员慎用。 |
1.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溃疡型胃癌的可能,因用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治疗。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本品为肠溶片,服用时请注意不要嚼碎,以防止药物颗粒过早在胃内释放而影响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