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重8g(相当于总药材25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341 |
国药准字Z1097001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祛湿,健胃止泻。用于泄泻及小儿消化不良。 |
健脾和胃,止痛止吐,分清泌浊。用于胸腹胀满,胃脘疼痛,消化不良,呕逆泄泻,小便不利。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消化道溃疡出血,主要表现为大便稀,呈黑色者忌服。 |
成分 |
布渣叶,辣蓼,番石榴叶,火炭母,功劳木 |
草豆蔻、草果仁、沉香、丁香、寒水石、诃子、红花、木瓜、肉豆蔻、石灰华、石榴子、土木香、五灵脂膏、翼首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暗褐色的细小颗粒;气香、味涩、苦、辛。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易汗出。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无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肝肾阴虚头晕血压高者,不宜服本药。 6.孕妇及妇女月经量多者不宜服本药。 7.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同时服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