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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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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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8g(相当于总药材25g) |
每4丸重0.8g |
生产企业 |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甘南藏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341 |
国药准字Z6202047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祛湿,健胃止泻。用于泄泻及小儿消化不良。 |
健脾和胃,止痛止吐,分清泌浊。用于胸腹胀满,胃脘疼痛,消化不良,呕逆泄泻,小便不利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嚼碎吞服。一次0.8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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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布渣叶,辣蓼,番石榴叶,火炭母,功劳木 |
诃子(煨)、南寒水石、翼首草、五灵脂膏、土木香、石榴子、木瓜、沉香、丁香、石灰华、红花、肉豆蔻、草果仁;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暗褐色的水蜜丸;气香,味涩、苦、辛。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不宜与含有人参的药物同时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妇女月经量多者、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胃痛或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