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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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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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4g |
6g*10袋 |
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105 |
国药准字Z35020252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肝理气,和胃止痛,健脾消食。用于肝胃气滞,脘胁胀痛,食欲不振,嗳气呃逆。 |
舒肝解郁,清热调经。用于肝郁化火,胸胁胀痛,烦闷急躁,颊赤口干,食欲不振或有潮热,以及妇女月经先期,经行不畅,乳房与少腹胀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7粒,一日3次,饭后2小时服用。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佛手、砂仁、黄柏、川楝子、延胡索、山楂。辅料为:无。 |
牡丹皮、栀子(炒焦)、柴胡(酒制)、白芍(酒炒)、当归、茯苓、白术(土炒)、薄荷、甘草(蜜炙)。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味苦。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微苦、略辛。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孕妇慎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服药一周后,症状未见缓解,或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4.孕妇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