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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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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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10丸重0.5g |
生产企业 |
中美华医(河北)制药有限公司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3033 |
国药准字Z20026657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肝理气,和胃止痛,健脾消食。用于肝胃气滞,脘胁胀痛,食欲不振,嗳气呃逆。 |
傣医:中医:理气止痛,和胃降逆。用于中焦气滞所致胃脘痞满胀痛,嗳气吞酸,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7粒,一日3次,饭后2小时服用。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哺乳期妇女、糖尿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佛手、砂仁、黄柏、川楝子、延胡索、山楂。辅料为:无。 |
姜黄、紫色姜、地不容、石菖蒲、苦菜子。辅料为蜂蜜(炼)。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味苦。 |
本品为黄褐色至棕褐色的水蜜丸;气清香,味辛、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孕妇慎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用。4.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