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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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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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基片重0.25g |
每粒装0.37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抚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310 |
国药准字Z1098006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燥湿,理气和胃,制酸止痛。用于湿热互结所致胃脘疼痛,胃酸过多,脘闷嗳气,泛酸嘈杂,食欲不振,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清热除湿化滞。用于急性胃肠炎,属伤食泄泻型及湿热泄泻型者,症见腹痛腹满、泄泻臭秽、恶心呕腐或有发热恶寒苔黄脉数等。亦可用于食滞胃痛而症见胃皖痛、拒按、恶食欲吐、嗳腐吐酸、舌苔厚腻或黄腻脉数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 |
1.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2.浅表性胃炎十五天为一个疗程。 |
副作用 |
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禁服。3.阑尾炎或急腹症时,服用本品可使病情加重,可增加阑尾穿孔的危险,应禁用。 |
1.对本品或其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脾胃虚寒泄泻者(表现为泄泻不发热,粪便清稀,腹部凉痛,脉沉迟,舌淡)禁用。 4.腹泻伴高热者禁用。 |
成分 |
蒲公英提取物、氢氧化铝、甘草干浸液、天仙子浸膏、龙胆粉、小茴香油。 |
牛耳枫、辣蓼。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黄绿色;味苦、甘。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至褐色的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胃寒痛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遇凉则胃痛发作或加重,得温暖则胃痛减轻,喜热饮食。5.本品含氢氧化铝。骨折患者不宜服用,这是由于不溶性磷酸铝复合物的形成,导致血清磷酸盐浓度降低及磷自骨内移出;能妨碍磷的吸收,长期服用能引起低磷血症;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本品有便秘作用,故长期便秘者应慎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3.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病、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6.腹泻严重脱水者,则应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如配合适当补液。 7.急性胃肠炎患者服用过程中,如果伴有高热、腹泻带有血或黏液,需去医院就诊。 8.如果联用口服有利于腹泻脱水恢复的补液盐,必须按说明书要求稀释的浓度进行稀释后饮用。 9.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10.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易消化,忌食生冷、油腻、辛辣的食物。 1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饭前、便后要洗手;未吃完的食物应盖好,以免苍蝇、蟑螂污染饭菜。 1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如颗粒颗粒结块,发潮,霉变,有异臭等;胶囊相互粘连,变形,破裂,霉变,内容物结块,变硬等;或药片粘连,变色,药片上有霉斑,裂纹,发潮,有臭味等,请不要服用。如已超过包装上所印的有效期,或包装破损,或有损坏的痕迹,请不要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