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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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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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g*8袋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弘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722 |
国药准字Z52020319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肝和胃,理气止痛。用于胃部疼痛,肝郁气滞,胸胁胀满,恶心呕吐。 |
清热泻火、利水通淋。主治热淋。 |
用法用量 |
姜水、红糖水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严重胃溃疡患者慎服。 |
成分 |
香附(醋炒)、木香、沉香、延胡索(醋炒)、乌药、丁香、六神曲(炒)、枳壳(麸炒)、豆蔻、红花等18味。 |
日本弓背蚁、黄芪、丹参。辅料为:玉米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光亮的水丸,除去外衣后,显黄棕色;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黑褐色的颗粒;气微,味酸。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不适用于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急躁易怒、头晕血压高。 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无效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不宜与含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仅为心脑血管疾病、关节炎的辅助治疗药物,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5.胸痛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6.服药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7.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进行检查。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