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每袋装3g;(2)每20粒重1g |
每粒装0.28g |
生产企业 |
回春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366 |
国药准字Z13021496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肝和胃,理气止痛。用于胃部疼痛,肝郁气滞,胸胁胀满,恶心呕吐。 |
祛风化痰,行瘀散结,消肿定痛。用于风痰瘀阻引起的牙痛、咽喉肿痛、口腔溃疡,及风痰瘀血阻络引起的痹病,症见关节肿胀疼痛、筋脉拘挛、屈伸不利;用于破伤风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姜水、红糖水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小儿酌减。外用,用盐水清洁创面,将胶囊内的药粉撒于患处,或用香油调敷。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香附(醋炒)、木香、沉香、延胡索(醋炒)、乌药、丁香、六神曲(炒)、枳壳(麸炒)、豆蔻、红花等18味。 |
三七、天麻、僵蚕、白附子(制)、防风、羌活、天南星(制)、白芷。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光亮的水丸,除去外衣后,显黄棕色;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黄棕色的粉末;气香,味麻、辣。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不适用于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急躁易怒、头晕血压高。 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无效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不宜与含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