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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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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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5g |
6g*10袋 |
生产企业 |
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393 |
国药准字Z35020595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止痛,收敛止血。用于胃热痰痞,血瘀气滞,胃脘胀痛。 |
益气养血,活血调经。用于气血两虚兼有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周期错后、行经量少、精神不振、肢体乏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及、黄连(吴茱萸制)、浙贝母、沉香、三七。 |
益母草、党参、白术(炒)、茯苓、熟地黄、当归、白芍(酒炒)、川芎、甘草。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微有香气,味甜而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虚寒性胃脘疼痛慎用。4.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5.孕妇慎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