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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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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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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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力胜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万通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445 |
国药准字Z4502071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牙龈炎、冠周炎、口腔黏膜炎等引致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口腔黏膜溃疡等的辅助治疗。 |
疏风清热,解毒消肿。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部红肿、牙龈红肿、疮疖肿痛;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疮疖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早晚刷牙后口腔内含漱。一次15ml,5~10日为一个疗程。 |
口服。糖衣片:一次6片,重症一次9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或口腔黏膜浅表脱屑。 2.长期使用能使口腔黏膜表面与牙齿着色,舌苔发黄,味觉改变。 |
尚不明确 |
禁忌 |
齿周炎患者﹑门齿填补者及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500毫升含葡萄糖酸氯己定0.6克、甲硝唑0.1克。 |
苦玄参、肿节风。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带芳香气味的液体 |
本品为薄膜衣片或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棕色至棕色,略有白点;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宜超过3个疗程。 2.含漱时至少在口腔内停留2-5分钟。 3.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吐出,不得咽下。 4.用时应避免接触眼睛。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