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氯唑沙宗0.25g,对乙酰氨基酚0.30g |
20g:1g |
生产企业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298 |
国药准字H2006621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各种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运动后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 |
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腰背痛,以及扭伤、拉伤、劳损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 |
外用。按照疼痛部位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可见恶心等消化道症状,偶见嗜睡、头晕、轻度头痛,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停药后缓解。 |
偶见皮肤瘙痒、发红、皮疹等,一般可耐受,不影响使用。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氯唑沙宗125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05克(50毫克)。辅料为从天然植物中提取的具有透皮促进作用的中链甘油三酯及聚氧乙烯单硬脂酸甘油酯、聚氧乙烯硬脂酸酯、丙二醇、黄原胶、防腐剂(对羟基苯甲酸甲脂钠)、熏衣草油、橙花油、纯水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