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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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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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氯唑沙宗0.25g,对乙酰氨基酚0.30g |
15g |
生产企业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298 |
国药准字H2000026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各种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运动后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 |
风湿疼痛、神经痛、关节痛、肌肉痛、扭伤、挫伤、肩膀酸痛、腰痛。对感冒引起的头痛、鼻塞,用之起提神醒脑的作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并轻轻揉搓,每日2-3次。 |
副作用 |
可见恶心等消化道症状,偶见嗜睡、头晕、轻度头痛,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停药后缓解。 |
偶见皮肤红斑及过敏反应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皮肤破溃或开放性伤口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氯唑沙宗125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 |
含水杨酸甲酯、薄荷、桉油、松节油等。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本品为乳膏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或开放性伤口。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