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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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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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太湖美) |
0.55%(g/ml,按氯计) |
生产企业 |
苏州太湖美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中佳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950 |
国药准字H20065894 |
说明 | ||
适应症 |
干眼症,眼睛疲劳,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症状和视物模糊(眼分泌物过多)。 |
干眼症,眼睛疲劳,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症状和视物模糊(眼分泌物过多)。 |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4~6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4~6次。 |
副作用 |
本品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本品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瓶含氯化钠90mg、氯化钾1.4mg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氯化钠4.4毫克,氯化钾0.8毫克,羟乙基纤维素钠0.7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微粘稠澄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的微黏稠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请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2、滴眼时,请勿使容器瓶口触及眼睛。3、不要使用过期的产品,被污染变质的眼药水请不要使用(有悬浮物或变混浊)。4、连续使用本品;两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时,请停止使用并请教眼科医生。5、使用时若出现眼睛充血、发痒、红肿等较严重刺激症状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院或药师。6、眼睛剧烈疼痛患者、有眼科用药过敏史患者(如眼充血、发痒、红肿、发红、发疹等)、青光眼患者以及正在接受医生治疗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7、若发现本品对改善眼睛模糊无任何作用时,请终止使用,并咨询医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请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2.滴眼时,请勿使容器瓶口触及眼睛。3.连续使用本品两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时,请停止使用并请教眼科医生。4.眼睛剧烈疼痛患者、有眼科用药过敏史患者(如眼充血、发痒、红肿、发红、发疹等)、青光眼患者以及正在接受医生治疗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5.若发现本品对改善眼睛模糊无任何作用时,请终止使用,并咨询医生。6.为避免误用,保证质量,请不要与其它容器换装。7.为了避免感染,请尽量专人专用。8.使用后请旋紧瓶盖,尽量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保存。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