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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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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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5%(g/ml,按氯计) |
2.5万单位 |
生产企业 |
修正药业集团长春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国森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96 |
国药准字H34021542 |
说明 | ||
适应症 |
干眼症,眼睛疲劳,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症状和视物模糊(眼分泌物过多)。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症、角膜软化、皮肤粗糙角化。 |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4~6次。 |
口服。成人一日1粒。 |
副作用 |
本品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1.按推荐剂量服用,无不良反应。如一日10万单位以上、连服6个月可引起慢性中毒,表现为食欲缺乏、呕吐、腹泻、皮肤发痒、干燥和脱屑、颅内压增高。 2.急性中毒可见异常激动、嗜睡、复视、颅内压增高等症状。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维生素A过多症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氯化钠4.4毫克,氯化钾0.8毫克,羟乙基纤维素钠0.7毫克。辅料为: |
维生素A。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微黏稠澄明液体。 |
本品内容物为黄色至深黄色油状液。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请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2.滴眼时,请勿使容器瓶口触及眼睛。3.连续使用本品两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时,请停止使用并请教眼科医生。4.眼睛剧烈疼痛患者、有眼科用药过敏史患者(如眼充血、发痒、红肿、发红、发疹等)、青光眼患者以及正在接受医生治疗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5.若发现本品对改善眼睛模糊无任何作用时,请终止使用,并咨询医生。6.为避免误用,保证质量,请不要与其它容器换装。7.为了避免感染,请尽量专人专用。8.使用后请旋紧瓶盖,尽量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保存。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 |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得超量服用。 2.慢性肾功能减退时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