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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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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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5%(g/ml,按氯计) |
(1)5ml:5mg (2)7ml:7mg |
生产企业 |
邯郸康业制药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546 |
国药准字H20040352 |
说明 | ||
适应症 |
干眼症,眼睛疲劳,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症状和视物模糊(眼分泌物过多)。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4~6次。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副作用 |
本品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本品不含防腐剂,仅有极少数病例报道了不良反应和烧灼感或多泪,一旦停药不良反应立刻消失。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中任一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氯化钠4.4毫克,氯化钾0.8毫克,羟乙基纤维素钠0.7毫克。辅料为: |
"本品成份为玻璃酸纳。其化学名称:一种由D-葡萄糖醛酸和N-乙酰-D-氨基葡萄糖所组成的二糖单位聚合而成的粘多糖。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4H20NNaO11)n 分子量:平均分子量在2.0-3.0×106道尔顿间(固有粘度在2.4-3.2m3/kg), 分子量分布范围从十万到几百万道尔顿。"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微黏稠澄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粘稠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请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2.滴眼时,请勿使容器瓶口触及眼睛。3.连续使用本品两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时,请停止使用并请教眼科医生。4.眼睛剧烈疼痛患者、有眼科用药过敏史患者(如眼充血、发痒、红肿、发红、发疹等)、青光眼患者以及正在接受医生治疗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5.若发现本品对改善眼睛模糊无任何作用时,请终止使用,并咨询医生。6.为避免误用,保证质量,请不要与其它容器换装。7.为了避免感染,请尽量专人专用。8.使用后请旋紧瓶盖,尽量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保存。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 |
本品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在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