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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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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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克 | |
生产企业 |
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104 |
国药准字Z13021771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清热解毒,解表散风。用于风热感冒及流感。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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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淡豆豉、牛蒡子(炒)、桔梗、淡竹叶、甘草。 |
大青叶、金银花、大黄、拳参、羌活。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浅棕色至棕褐色;气芳香,味苦、辛。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本品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咽痛,口干或渴,咳嗽痰黄。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