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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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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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8ml |
0.5g*12粒*2板 |
生产企业 |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982 |
国药准字H2011331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外眼及附属器的局部感染。 |
适用于敏感菌(不含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急性单纯性淋病。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
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眼睑(eyelids)俗称眼皮,位于眼球前方,构成保护眼球的屏障。眼睑分上睑和下睑,上、下睑之间的裂隙称睑裂。睑裂的内、外侧端分别称内眦和外眦。内眦呈钝圆形,附近有一微陷的空间,叫做泪湖,泪湖底上有蔷薇色的隆起称泪阜。上、下睑的内侧端 各有一小突起,突起的顶部有一小孔,叫泪点,是泪小管的开始处。)轻、中度感染:一次1~2滴,每4小时1次;重度感染:一次2滴,每小时1次。 |
口服,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
副作用 |
偶见局部刺激症状,如:眼睑灼痛或肿胀、结膜红斑等;罕见过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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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阿莫西林胶囊。 |
成分 |
妥布霉素。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莫西林。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溶液。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黄色粉末或颗粒。 |
注意事项 |
1. 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 2. 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若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3. 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甚至引起真菌感染。 4. 若患者同时接受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全身用药,应监测本品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血药浓度。 5.保持瓶口周围的清洁,防止污染。 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能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浓度及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
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类似其他广谱抗生素,有可能发生由非敏感的微生物(如白色念珠菌、绿脓杆菌)引起的双重感染,尤其是慢性病患者和自身免疫功能失调者。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t或F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