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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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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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每袋重20克(相当于总药材15.5克) |
生产企业 |
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钧安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5020352 |
国药准字Z42020921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清热,解表,利咽。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儿童,一次半片;2~5岁,一次1片;5~12岁,一次1~2片;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10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40毫克、咖啡因6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8毫克、人工牛黄4毫克。辅料为: |
金银花、连翘、防风、桔梗、甘草。辅料为:蔗糖、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芳香,味香、微苦。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