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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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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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片重0.4g |
生产企业 |
甘肃泰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3198 |
国药准字Z20053413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食,化积。用于治疗小儿单纯性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及消化不良引起的腹泻。 |
理气,和胃,止痛。用于胃脘疼痛,胸腹胀满,呕吐酸水,消化不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五岁一次3-5毫升,五岁以上一次10-15毫升,周岁以内酌减,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白术(炒)、六神曲(炒)、山楂、稻芽(炒)、麦芽(炒)、枳壳(炒)。 |
乌药、郁金、香附(制〕、青皮、乳香(制)、没药(制)、五灵脂姜、八角茴香、白芍(炒)、木香、丁香、肉桂,辅料为: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片,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节制饮食,不要偏食。3.服药一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或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向医师咨询。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儿用量可咨询医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不适用于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急躁易怒,头晕血压高。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无好转或有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