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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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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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26粒重1g | |
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天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061 |
国药准字Z14021265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食,化积。用于治疗小儿单纯性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及消化不良引起的腹泻。 |
温中散寒,补脾健胃。用于脾胃虚寒,脘腹挛痛,呕吐泄泻,消化不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五岁一次3-5毫升,五岁以上一次10-15毫升,周岁以内酌减,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感冒发热者忌服。 |
成分 |
白术(炒)、六神曲(炒)、山楂、稻芽(炒)、麦芽(炒)、枳壳(炒)。 |
丁香、豆蔻、党参、白术(炒)、干姜、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灰棕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辣,微甘。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节制饮食,不要偏食。3.服药一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或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向医师咨询。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儿用量可咨询医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不适用于急性肠道传染病之剧烈恶心、呕吐、水泻不止。 4.服药三日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