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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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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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克(以干酵母计) | |
生产企业 |
广州粤华制药有限公司 |
太康海恩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443 |
国药准字H41023449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食,化积。用于治疗小儿单纯性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及消化不良引起的腹泻。 |
用于营养不良、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及B族维生素缺乏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2-3片,三至五岁一次3-5片,五岁以上酌量增加,一日3次。 |
口服。儿童一次2~4片,成人一次4~8片,一日3次。饭后嚼碎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过量服用可致腹泻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六神曲(炒)、稻芽(炒)、麦芽(炒)、山楂、白术(炒)、枳壳(炒)。 |
本品每片含干酵母0.2克。辅料为蔗糖、硬脂酸镁、氢氧化铝。 |
性状 |
本品为果味薄膜衣片,除去果味薄膜衣后显褐色;味甜、微酸苦。 |
本品为淡黄色至淡黄棕色片;有酵母的特臭,味微苦,不应有异臭。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节制饮食,不要偏食。3.服药一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或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向医师咨询。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儿用量可咨询医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