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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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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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5g(每10 丸重1g) | |
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190 |
国药准字Z20143030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食,化积。用于治疗小儿单纯性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及消化不良引起的腹泻。 |
舒肝理气,健脾和胃,消积化食。用于消化不良,不思饮食,胃脘嘈杂,腹胀肠鸣,恶心呕吐,大便溏泻,胁肋胀痛,急躁易怒,头晕乏力,失眠多梦,对慢性胃炎,出现上述症候者有效。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2-3片,三至五岁一次3-5片,五岁以上酌量增加,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六神曲(炒)、稻芽(炒)、麦芽(炒)、山楂、白术(炒)、枳壳(炒)。 |
鳖甲(制)、黄芪(蜜炙)、陈皮、枳实、白芍、白术(麸炒)、香附(醋制)、草果、乌梅(炒)、川芎、槟榔(炒焦)、厚朴。辅料为炼蜜。 |
性状 |
本品为果味薄膜衣片,除去果味薄膜衣后显褐色;味甜、微酸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节制饮食,不要偏食。3.服药一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或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向医师咨询。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儿用量可咨询医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急性肠道传染病,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水泻不止,腹痛,或发烧。 4.孕妇慎用。 5.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无效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