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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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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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包装10g | |
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190 |
国药准字Z53021305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食,化积。用于治疗小儿单纯性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及消化不良引起的腹泻。 |
开胃消食,理气,化滞。用于消化不良,停食反胃,嗳腐吞酸,脘腹胀痛,食积腹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2-3片,三至五岁一次3-5片,五岁以上酌量增加,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六神曲(炒)、稻芽(炒)、麦芽(炒)、山楂、白术(炒)、枳壳(炒)。 |
枳实(炒)、槟榔(炒)、麦芽(炒)、山楂(焦)、六神曲(炒)、厚朴(炒)、苍术(炒)、鸡内金(炒)、糊饭、麦饼等15味。 |
性状 |
本品为果味薄膜衣片,除去果味薄膜衣后显褐色;味甜、微酸苦。 |
本品为黑褐色的粉末;味苦、微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节制饮食,不要偏食。3.服药一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或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向医师咨询。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儿用量可咨询医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为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3.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晨时腹泻。4.不适用于病后身体虚弱或老年人脾胃虚弱者。5.哺乳期妇女慎用。6.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