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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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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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ml | |
生产企业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770 |
国药准字Z44022576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食,化积。用于治疗小儿单纯性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及消化不良引起的腹泻。 |
补气健脾,开胃消食,渗湿,止泻。用于小儿脾胃虚弱,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大便稀溏,精神困倦。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2-3片,三至五岁一次3-5片,五岁以上酌量增加,一日3次。 |
口服,周岁小儿一次2.5毫升,二岁至三岁一次5毫升,四岁至六岁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六神曲(炒)、稻芽(炒)、麦芽(炒)、山楂、白术(炒)、枳壳(炒)。 |
太子参,茯苓,薏苡仁,白术(炒),白扁豆(炒),甘草(炙),芡实,北沙参,山楂3,陈皮,山药,麦芽(炒),石菖蒲,莲子。 |
性状 |
本品为果味薄膜衣片,除去果味薄膜衣后显褐色;味甜、微酸苦。 |
本品为褐棕色的粉末;气微,味酸、甘。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节制饮食,不要偏食。3.服药一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或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向医师咨询。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儿用量可咨询医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寒凉及不易消化食品。2.腹泻服药三天症状不见好转,或厌食服药一周不见好转,应及时去医院诊治。3.治疗期间症状加重应到医院咨询医师,不可连续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