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清开灵颗粒

规格

每袋装2克

3g*12袋/盒
生产企业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3357

国药准字Z10950088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口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牛角、板蓝根、黄苷、金银花。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运动员慎用。

6.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扇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咳嗽久治不愈,或镇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服。

5. 患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