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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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热毒清片

规格

每袋装2克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0433

国药准字Z53020800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清热解毒,消肿散结。本品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咽喉发炎。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风寒感冒者忌用。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重楼﹑南板蓝根﹑蒲公英﹑冰片﹑甘草。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褐色或带白色花斑;气清香,味微甜而辛麻。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运动员慎用。

6.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扇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咳嗽久治不愈,或镇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