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清热解毒口服液

规格

2g*12袋/盒

每支装10ml
生产企业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纽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13032

国药准字Z42021014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l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了岁一次2克,一日5一4次。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萎。辅料为燕糖、树精。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7.发热体温超过38.5C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诘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