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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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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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2g(相当于饮片6.37g) |
0.375g*8片 |
生产企业 |
广东在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630 |
国药准字H33022101 |
说明 | ||
适应症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5.其他感染: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
口服。1.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一次1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2.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禁忌 |
尚不明确。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
0.375克(阿莫西林0.3克、克拉维酸75mg)。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或类黄色;味微苦,有引湿性。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运动员慎用。 6.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扇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咳嗽久治不愈,或镇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3.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