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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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正柴胡饮胶囊

规格

每袋装2g(相当于饮片6.37g)

0.3gx14粒/盒
生产企业

广东在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0630

国药准字Z20030031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1.本品用于表散风寒,解热止痛;

2.用于外感风寒初起:发热恶寒,无汗,头痛,鼻塞,喷嚏,咽痒咳嗽,四肢酸痛等症;

3.适用于流行性感冒初起﹑轻度上呼吸道感染等疾患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本品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辅料为甜菊素、糊精。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黄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运动员慎用。

6.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扇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咳嗽久治不愈,或镇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