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金莲花软胶囊

规格

每袋装2g

每粒装0.7g
生产企业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2020875

国药准字Z20080130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热解毒。用于风热邪毒袭肺,热毒内盛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金莲花。辅料为聚乙二醇、明胶、甘油、棕氧化铁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稠状物;味苦。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运动员慎用。

6.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扇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咳嗽久治不愈,或镇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5.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