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氢溴酸右美沙芬溶液

规格

每袋装1g;每袋装1.5克

0.002
生产企业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延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3475

国药准字H20066655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嗽、化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4岁一次1.5克,5~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口服。成人一次15ml,一日3次;儿童每日按1mg/kg体重,分3~4次服用。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有头晕、轻度嗜睡、恶心、胃部不适、皮疹等轻微反应,但不影响继续用药。

禁忌

尚不明确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氢溴酸右美沙芬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本品为棕色具有芳香气味的液体。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