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银黄胶囊

规格

每袋装1g;每袋装1.5克

每粒装0.3g
生产企业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3475

国药准字Z20054758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嗽、化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清热解毒。用于急慢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4岁一次1.5克,5~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口服。一次2~4粒,一日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金银花、黄芩。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的粉末;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

4、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