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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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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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克 |
15片 |
生产企业 |
肇庆星湖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福尔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701 |
国药准字H22025497 |
说明 | ||
适应症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本品适用于预防、治疗流行性感冒及上呼吸道感染,特别是对伴有高热的感冒效果较显著;对其它原因引起的高热也具有良好的退热作用。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一片,一日二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本品中金刚烷胺可引起幻觉神经紊乱,特别是老年患者。 2.氯苯那敏可引起嗜睡、痰液粘稠。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本品及其组份过敏者禁用。 3.患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忌用。 |
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内含盐酸金刚烷胺0.1g,氨基比林0.15g,马来酸氯苯那敏0.002g。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
本品为白色片;味咸,苦,对舌微有麻木感。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运动员慎用。 6.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扇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咳嗽久治不愈,或镇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用本品后避免驾驶机动车,操作机械及高空作业。 2.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者,应立即停药。 3.肾功能障碍,心、脑血管病者、反复发作湿疹样皮疹病史者。末梢水肿者慎用。 4.消化道溃疡病、青光眼、甲亢、高血压病、前列腺肥大者慎服。 5.本品不宜用于下呼吸道感染或哮喘发作患者。 6.本品含氨基比林不宜过量、长期服用,否则可致粒细胞减少。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