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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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头孢呋辛酯片

规格

每袋装10克

0.25gx6片x2板/盒
生产企业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3020220

国药准字H19990342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适应症为用于敏感细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支气管炎及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上呼吸道感染:包括耳、鼻、咽喉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及咽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疖病,脓皮病和脓疱病。-淋病:急性无并发症的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口服。

1.成人:一般 一日0.5g;下呼吸道感染患者:一日1g;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患者:一日0.2.g。均分2次服用。单纯性淋球菌尿道炎单剂疗法剂量为1g。

2.5~12岁小儿:急性咽炎或急性扁桃体炎:按体重一日20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0.5g;急性中耳炎﹑脓疱病:按体重一日30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1g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主要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和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偶有头痛,一般是轻度和短暂的。 与其他广谱抗生素类要相同,可引起伪膜性肠炎。 罕有过敏反应,曾有嗜酸性白细胞增多及短暂的肝酶水平升高。此外,使用头孢菌素会产生阳性抗球蛋白反应,从而干扰血液的交叉配合测定。

禁忌

尚不明确。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禁用。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酯。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运动员慎用。

6.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扇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咳嗽久治不愈,或镇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反应的患者应慎用。 2、使用期间或停药后如发生严重腹泻,要警惕是否出现伪膜性肠炎。 3、使用本品治疗的病人,建议使用葡萄糖氧化法或已糖活化法来测定血糖。本品不会干扰肌氨酸酐的碱性苦味酸盐鉴定法。 4、因本品不宜压碎后使用,应整片吞服,因此不适合年幼儿童服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