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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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阿莫西林双氯西林钠胶囊

规格

每袋装10g;每袋装2g

0.375g(C16H19N3O5S0.25g和C19H17Cl2N3O5S0.125g)
生产企业

太原大宁堂药业有限公司

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4021212

国药准字H19990146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多种细菌引起的感染。 1. 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等。 2. 下呼吸道感染:急性与慢性支气管炎、大叶性肺炎与支气管炎、脓胸等。 3. 生殖泌尿道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盆腔感染、淋病等。 4. 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等。 5. 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 6. 其它感染:牙周脓肿、脓毒性流产、产后脓毒症、腹腔脓毒症等。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口服。建议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 成人及40公斤以上儿童:一次1~2粒,一日3~4次。 严重感染的病人:一次3粒,一日3~4次。 40公斤以下儿童:按体重一次5mg/kg,每6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偶有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等。其它很少出现的不良反应有腹部不适、头痛、皮疹、荨麻疹、瘙痒和红斑等。与抗生素有关的伪膜性结肠炎也曾有报道。

禁忌

尚不明确。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阿莫西林(0.25g)和双氯西林(0.125g)。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性粉末。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运动员慎用。

6.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扇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咳嗽久治不愈,或镇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本品为青霉素类药物,使用本品治疗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治疗前需详细询问病人的过敏史。治疗时若出现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治疗措施。严重过敏反应需紧急处理,如使用肾上腺素、吸氧、静注皮质类固醇及使用导气管等。 2. 治疗期间应注意可能发生的霉菌或细菌病原体的重复感染。若出现重复感染(通常为肠杆菌、念珠菌或假单胞菌感染),应停止用药并适当治疗。 3. 尽管青霉素类毒性很低,但长期治疗时建议进行肾、肝和造血功能评价。若肾功能降低,应根据降低程度减少剂量。肝功能异常病人慎用本品。 4. 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使用本品,斑丘疹发生率增加,因此不能使用本品。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