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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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清热灵

规格

每袋装10g。

生产企业

湖北香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0877

国药准字Z22022819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发热或不发热,咳嗽有痰,气促。

清热解毒,利咽止咳。本品用于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咳嗽气喘。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4岁一次1.5克,5~ 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口服。6个月以下小儿一次1/2片;710个月一次1片;12岁一次1.5片,23岁一次2片;3岁以上35片;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蔓。辅 料为蔗糖、糊精。

白屈菜、北寒水石、黄芩、重楼、柴胡、天竺黄、紫荆皮、射干、板蓝根、人工牛黄、菊花、冰片、蝉蜕、珍珠、黄连、人工麝香。辅料为:蔗糖粉、滑石粉、硬脂酸镁。

性状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味酸、甜。

本品为灰褐色的圆形素片;气微,味苦。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3.婴幼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运动员慎用。